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22类食品42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10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微生物、农药残留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石河子开发区马吉云水产品销售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胡杨河市邱瑞蔬菜水果商行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胡杨河汇果一方干果店销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新北屯市鸿博酱油醋酿造厂生产的御厨陈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胡杨河市景忆果汇商行销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胡杨河市优口味干果店销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沙柳花秘制烤鱼脆皮鸡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沙依巴克区苜蓿沟北路牛很鲜潮汕牛肉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昆玉市佰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太康县怡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饼干(酥性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十、石河子市长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梭梭林椒麻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十一、哈密市晓红手工凉皮店销售的凉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二、石河子市胡新国干果店销售的巴旦木,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铁门关市孙明中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3年12月19日

TAGS:食品安全 蛋制品 炒货 抽检 抽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5期)
下一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打造世界级食品制造贸易高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